据消息,
(相关资料图)
近日,
一位摄影师发帖称自己的摄影作品
遭人盗用参加深圳某手机摄影大赛,
还获得了一等奖。
盗图者的参赛照片
该摄影师胡先生称,这张深圳天文台的照片是自己 使用相机拍摄的 ,盗图者截去了图片水印,还把 照片中的人物给抠掉了 。其表示,人物虽然抠掉了,但是 影子和手上举着的灯泡的倒影都还在地上 ,“天上挂着一个灯泡它合适吗?”
截图来源:上游新闻
根据该摄影师的截图可知,上述比赛结果发布在微信公号“i游深圳”上,今年五月底有一个手机天文摄影大赛在该平台进行。
21日,大赛组委会予以回应,修改了获奖结果,自然单元一等奖轮空。组委会称将原自然单元一等奖作品的异议反馈给投稿者,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比赛并放弃相关评奖权利, 组委会撤销对此作品颁发的荣誉及奖项 。
然而让胡先生不解的是,该 手机天文摄影大赛 参赛要求中说明了“在线投稿的作品,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 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 ,电子文件为 JPEG 格式,单幅作品大于 1MB 且小于 10MB ,否则视为无效作品。”胡先生认为, 自己是用相机拍摄的 ,从EXIF信息上能看得到相机参数, 不应该被认为是手机拍摄作品。
主办方深圳市文广旅的一名工作人员对外表示“这个(摄影)比赛,其实我们只举办了一个启动仪式。后面的项目呢,是由其他单位承接的。”
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细节达成一致。 摄影师表示,“我一定维权到底,希望主办方能继续协商,争取迅速合理地解决此事。”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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