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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5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2020-202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海洋保护修复资金32.7亿元,支持开展海岸线生态修复、红树林营造修复、重点海湾整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20-202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12.05亿元,支持湛江、珠海、江门、中山、汕头等地开展海岸线生态修复,在全省8大湾区分别建成一个海岸带综合示范区,有力提升海岸减灾、生态和旅游功能,促进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有力提升海洋景观质量和城市整体形象。2020年以来超50公里人工岸线经生态修复转变为具有自然岸线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生态恢复岸线,有效提升修复区域已有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缓解修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有力保护广东存量自然岸线。
近年来,省财政厅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资金安排、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大力支持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2020-2023年省财政累计投入红树林修复资金15.8亿元,用于支持沿海市县系统谋划科学营造修复红树林,系统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红树林造林和退化红树林修复超过1500公顷,全省红树林面积增长到1.06万公顷,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的39.3%。
2020-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资金4.85亿元用于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整治、陆源入海污染治理等,切实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2022年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89.7%,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水质目标,全省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同步改善。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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