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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3月24日下发关于对*ST科华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营业收入结构变化、成本费用变动、盈利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等量化分析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务收款模式、应收应付款项变化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等因素,说明扣非后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结合经营情况、销售数量及价格等要素,说明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营业收入结构、回款周期是否存在差异;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补充说明代理产品的业务模式、代理产品的主要类别;代理产品的结算周期、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产产品毛利率比去年同期降低99%,结合产品成本构成分析自产产品毛利率降低的原因。
问询函指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隆公司”)暂时失去控制的情形已经消除,对天隆公司恢复控制,并将天隆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恢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对天隆公司恢复控制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对前述事项采取的具体会计处理、恢复控制日与合并期间的认定合理性,是否符合规定;补充说明公司为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避免再次出现子公司失控情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未对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等人争议仲裁案计提预计负债。结合前述仲裁案件进展、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补充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2020年7月,公司公开发行了7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8亿元。截至2022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将“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月31日。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延期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存在的障碍及后续实施计划,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已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再次延期风险;说明在募投项目立项及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更用途的可能。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列示主要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预计完成时间及当前进展、预计形成资产(如有)及其使用年限、预测收益及实际产生效益,分析说明研发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情况;说明报告期研发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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